2只杜宾犬没拴绳引冲突,狗主反呛引关注

发布于:2025-07-22 阅读:0
7月18日,江苏丹阳某小区内,两只杜宾犬未拴绳引发路人不满,路人称要打死狗,狗主人反呛。杜宾在多地属禁养烈犬,若伤人犬主负全责。目前警方正处理此事,该事件也引发公众对文明养犬的思考。

近日,江苏丹阳某小区地下车库发生的一起因犬只未拴绳引发的冲突,引发广泛关注。7月18日,两名养狗人带着两只杜宾犬在地下车库活动,犬只均未拴牵引绳。此时,一名男子和怀抱幼童的女士路过,男子看到没拴绳的杜宾犬,担心吓到孩子,情绪激动地声称要“打死狗”。女养狗人听闻后,立刻上前质问,双方随即爆发激烈争吵。女养狗人连番反呛“咬你了吗”,男养狗人也加入争执,质问“咬到你们没有” 。男子称狗不拴绳跑过来吓人,女养狗人却反问“吓到谁了”,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场面一度失控。

杜宾犬

事发当日,路人便报警,民警也在当天出警但是并未找到两名养狗人。该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追踪此事,需要通过小区监控一户一户排查,事情正在处理中。

杜宾在我国多地属禁养烈犬。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江市烈性犬和大型犬限养区范围以及确定烈性犬品种和大型犬标准的通告》,丹阳市烈性犬、大型犬限养区为南至122省道,西至241省道,北至北二环路、沿迎宾路、开发大道,向东至齐梁路内,以及区域外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小区,杜宾属于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品种。

若烈犬伤人,犬主需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最高法去年2月发布的典型案例,禁养的烈性犬伤人犬主负全责。《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有证据能够证明宠物咬人是由于被咬伤者的过错或故意造成的,则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免于承担责任或相应减轻责任。

文明养犬

这起事件也暴露出当前宠物管理的一些问题。部分养犬人规则意识薄弱,将“爱宠自由”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忽视“拴绳”是平衡人宠权益的基本底线。物业坦言小区“不少业主不牵绳”,仅“口头提醒”却无实质约束,反映管理缺位。

文明养犬需要养犬人增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加大对违规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公众在面对类似事件时,应保持理性,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人宠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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